|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,由人事部、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,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,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三季度。
考试组织形式为建设部负责组织专家建立二级建造师试题库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从题库中抽题并组卷、组织阅卷,并同当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合格标准。建设部、人事部对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进行检查、监督、指导。
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。
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,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,建设厅(委)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,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,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。
成绩管理
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,参加全部(3个)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。
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 |